客戶存款安排更新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3月23日
為配合證監會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AML)監管的方針, 確保客戶存款能準確存入京華山一(“CPY”)帳戶及釐清資金來源, 客戶存款的流程將有以下更改, 敬請閣下留意及配合。

A. 由即日開始生效的部分:

1. 由Phone banking 電話轉帳之存款, 和其他存款方法一樣,須提供付款確認紀錄或繳費紀錄,高風險客戶/經篩選客戶須提供額外證明(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2. 現金存入銀行之每天累計現金存入金額不能多於港幣1,000元,並須附有客戶簽署之入數證明收據 (註: 客戶簽署必須與本行客戶簽署式樣記錄一致)。如經銀行之現金存入超過每天累計金額或/及過於頻繁, CPY保留權利拒絕有關資金存入。

B. 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的部分:

1. 由4月1日起, 存款級別1的存款上限, 及級別2的存款下限, 將由HKD 200,000改為HKD10,000, 詳情請參閱附件一。

2. 本公司將於4月1日起暫停繳費靈PPS存款服務,直至另行通知, 安排如下:

i.透過網上證券交易平台、SP期貨及SP期權存入之繳費靈PPS即時轉帳服務將於4月1日開始停止服務, 直至另行通知。

ii.透過繳費靈PPS平台, 包括網上繳費靈ppshk.com、繳費靈電話服務phone PPS、繳費靈手機服務 PPS App、繳費靈終端機等, 存款服務將於4月1日起不被接納, 直至另行通知。客戶請勿在4月1日起通過該等PPS存款途徑存款, 本公司將會拒絶接受有關資金存入。

iii.透過各銀行賬單繳費Bill Payment之存款將於4月1日起不被接納。 客戶請勿在4月1日起通過該等存款途徑存款, 本公司將會拒絶接受有關資金存入。

有關最新流程已於「款項提存服務 → 存款方法」更新。由4月1日開始生效之總結如下:

附件一

一. 如存款金額超過下列指定水平, 客戶必須提供有關存款證明, 並通過京華山一代表以電話確認, 方可核實有關存並記入客戶之相關京華山一帳戶內。可接受之存款證明請參閱附錄。

級別 存款金額 (港元) 高風險客戶/設有第三者授權之客戶/一年內進行過第三者提或存款之客戶 低 / 中風險客戶
1

0 - 10,000

客戶必須提交存款證明
+ 額外證明

客戶必須提交存款證明

2

> 10,000

客戶必須提交存款證明
+ CPY電話確認
+ 額外證明

客戶必須提交存款證明
+ 額外證明

二. 京華山一代表會根據客戶及存款級別致電閣下確認存入款項資料及其資金來源是從客戶本人之後, 方會存入有關存款。敬請客戶留意及接聽京華山一代表的來電以核實存款指示。

三. 如客戶未能提供任何存款證明以確認其存入款項, 而需要京華山一主動向存入銀行要求提供有關交易資料, 所產生的銀行費用需由有關客戶支付: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

要求銀行提供有關存入支票/過賬通知書等資料

HKD100(以每單存款計算)

請注意等候有關查詢結果需時, 資金存入的實際到帳時間或會有所延長。

四. 京華山一已設置指定電子郵箱以便接收客戶之存款證明,詳情參閱公司網站 http://www.cpy.com.hk/hk/deposit_withdrawal.htm, 或請聯絡閣下經紀人以獲得最新資訊。

附錄: 接受之存款證明

款項存入方法 所需證明或收據(之副本或圖像)
例:
額外證明
例:

1. 銀行轉帳

櫃枱, ATM

入數證明收據

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銀行帳單繳費Bill Payment (本公司於4月1日起拒絕任何賬單繳費Bill Payment之存款)

付款確認紀錄, 或繳費紀錄

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2. 支票

實體支票 (存入櫃枱)

入數證明收據
(如收據未有顯示支票帳戶號碼或支票號碼, 請提供額外證明以顯示資金來源)

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實體支票 (投放支票箱)

支票圖像或有關支票帳戶轉帳至
京華山一之銀行結單

實體支票 (存入支票機)

入數證明收據
(請提供能清晰顯示支票圖像之收據)

電子支票

電子支票副本

3. 轉數快 (FPS)

成功轉賬畫面截圖

網上銀行

畫面截圖

4. PPS 繳費靈轉帳(本公司於4月1日起暫停接收任何PPS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付款確認紀錄, 或繳費紀錄

ppshk.com** (本公司於4月1日起暫停接收任何ppshk.com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付款確認紀錄, 或繳費紀錄

電話繳費靈*(本公司於4月1日起暫停接收任何電話繳費靈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不適用

5. HSBC e-Bill payment
匯豐銀行電子繳費服務**

付款確認紀錄, 或繳費紀錄

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6. 現金存入

銀行***

附有客戶簽署之入數證明收據(每名客戶每天累計現金存入金額不能多於港幣1,000元)

京華山一總行 / 分行

只接受現金支付京華山一服務手續費
(上限港幣100元)

7. Phone banking 電話轉帳

付款確認紀錄, 或繳費紀錄

任何憑證以證明存款人銀行帳戶及名稱與客戶相同

請注意:
* 因電話繳費靈並不支援任何繳費紀錄, 本公司並不建議客戶使用電話繳費靈存款。請注意, 本公司於4月1日起暫停接收任何電話繳費靈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 ppshk.com 及 HSBC e-Bill payment匯豐銀行電子繳費服務的存款會即時執行並存入客戶注冊之京華山一帳戶,客戶須於即日內提交有關存款證明,否則京華山一可能會把存入款項退回。請注意, 本公司於4月1日起暫停接收任何ppshk.com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如經銀行櫃枱之現金存入超過每天累計金額或/及過於頻繁, 京華山一保留權利拒絕有關資金存入。

備註:
1. 如客戶提供之證明文件上已清楚顯示存款者姓名並與京華山一客戶名稱相同, 則該存款不需電話確認就能記入客戶帳戶。
2. 京華山一在一般情況下一概不接受第三者存款, 存入款項之銀行帳戶持有人名稱必須跟客戶名稱相同。
3. 如客戶未能提交有關證明/訊息或因出示的證明/訊息因任何原因而不被本公司接納,本公司保留權利將該筆資金退回,客戶須承擔一切所引致的銀行費用及相關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未能及時存入資金以滿足追收保證金的要求而引致的強制平倉行動。本公司概不負責客戶一切因退款所引致的相關費用、銀行利息或客戶與第三方之間的個人損失及追討。同時,因本公司核實存款須時,資金存入的到帳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

有關各種存款方法及詳情,請參考本公司網址:
#http://www.cpy.com.hk/hk/deposit_withdrawal.htm

  • 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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