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存款安排更新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3月23日
為配合证监会对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AML)监管的方针, 确保客户存款能準确存入京华山一(“CPY”)帐户及釐清资金来源, 客户存款的流程将有以下更改, 敬请阁下留意及配合。

A. 由即日开始生效的部分:

1. 由Phone banking 电话转帐之存款, 和其他存款方法一样,须提供付款确认纪录或缴费纪录,高风险客户/经筛选客户须提供额外证明(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2. 现金存入银行之每天累计现金存入金额不能多于港币1,000元,并须附有客户签署之入数证明收据 (註: 客户签署必须与本行客户签署式样记录一致)。如经银行之现金存入超过每天累计金额或/及过于频繁, CPY保留权利拒绝有关资金存入。

B. 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的部分:

1. 由4月1日起, 存款级别1的存款上限, 及级别2的存款下限, 将由HKD 200,000改為HKD10,000, 详情请参阅附件一。

2. 本公司将于4月1日起暂停缴费灵PPS存款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安排如下:

i.透过网上证券交易平台、SP期货及SP期权存入之缴费灵PPS即时转帐服务将于4月1日开始停止服务, 直至另行通知。

ii.透过缴费灵PPS平台, 包括网上缴费灵ppshk.com、缴费灵电话服务phone PPS、缴费灵手机服务 PPS App、缴费灵终端机等, 存款服务将于4月1日起不被接纳, 直至另行通知。客户请勿在4月1日起通过该等PPS存款途径存款, 本公司将会拒絶接受有关资金存入。

iii.透过各银行账单缴费Bill Payment之存款将于4月1日起不被接纳。 客户请勿在4月1日起通过该等存款途径存款, 本公司将会拒絶接受有关资金存入。

有关最新流程已于「款项提存服务 → 存款方法」更新。由4月1日开始生效之总结如下:

附件一

一. 如存款金额超过下列指定水平, 客户必须提供有关存款证明, 并通过京华山一代表以电话确认, 方可核实有关存并记入客户之相关京华山一帐户内。可接受之存款证明请参阅附录。

级别 存款金额 (港元) 高风险客户/设有第三者授权之客户/一年内进行过第三者提或存款之客户 低 / 中风险客户
1

0 - 10,000

客户必须提交存款证明
+ 额外证明

客户必须提交存款证明

2

> 10,000

客户必须提交存款证明
+ CPY电话确认
+ 额外证明

客户必须提交存款证明
+ 额外证明

二. 京华山一代表会根据客户及存款级别致电阁下确认存入款项资料及其资金来源是从客户本人之后, 方会存入有关存款。敬请客户留意及接听京华山一代表的来电以核实存款指示。

三. 如客户未能提供任何存款证明以确认其存入款项, 而需要京华山一主动向存入银行要求提供有关交易资料, 所產生的银行费用需由有关客户支付:

收费项目 收费金额

要求银行提供有关存入支票/过账通知书等资料

HKD100(以每单存款计算)

请注意等候有关查询结果需时, 资金存入的实际到帐时间或会有所延长。

四. 京华山一已设置指定电子邮箱以便接收客户之存款证明,详情参阅公司网站 http://www.cpy.com.hk/hk/deposit_withdrawal.htm, 或请联络阁下经纪人以获得最新资讯。

附录: 接受之存款证明

款项存入方法 所需证明或收据(之副本或图像)
例:
额外证明
例:

1. 银行转帐

柜枱, ATM

入数证明收据

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银行帐单缴费Bill Payment (本公司于4月1日起拒绝任何账单缴费Bill Payment之存款)

付款确认纪录, 或缴费纪录

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2. 支票

实体支票 (存入柜枱)

入数证明收据
(如收据未有显示支票帐户号码或支票号码, 请提供额外证明以显示资金来源)

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实体支票 (投放支票箱)

支票图像或有关支票帐户转帐至
京华山一之银行结单

实体支票 (存入支票机)

入数证明收据
(请提供能清晰显示支票图像之收据)

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副本

3. 转数快 (FPS)

成功转账画面截图

网上银行

画面截图

4. PPS 缴费灵转帐(本公司于4月1日起暂停接收任何PPS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付款确认纪录, 或缴费纪录

ppshk.com** (本公司于4月1日起暂停接收任何ppshk.com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付款确认纪录, 或缴费纪录

电话缴费灵*(本公司于4月1日起暂停接收任何电话缴费灵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不适用

5. HSBC e-Bill payment
匯丰银行电子缴费服务**

付款确认纪录, 或缴费纪录

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6. 现金存入

银行***

附有客户签署之入数证明收据(每名客户每天累计现金存入金额不能多于港币1,000元)

京华山一总行 / 分行

只接受现金支付京华山一服务手续费
(上限港币100元)

7. Phone banking 电话转帐

付款确认纪录, 或缴费纪录

任何凭证以证明存款人银行帐户及名称与客户相同

请注意:
* 因电话缴费灵并不支援任何缴费纪录, 本公司并不建议客户使用电话缴费灵存款。请注意, 本公司于4月1日起暂停接收任何电话缴费灵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 ppshk.com 及 HSBC e-Bill payment匯丰银行电子缴费服务的存款会即时执行并存入客户注册之京华山一帐户,客户须于即日内提交有关存款证明,否则京华山一可能会把存入款项退回。请注意, 本公司于4月1日起暂停接收任何ppshk.com之存款, 直至另行通知。
***如经银行柜枱之现金存入超过每天累计金额或/及过于频繁, 京华山一保留权利拒绝有关资金存入。

备註:
1. 如客户提供之证明文件上已清楚显示存款者姓名并与京华山一客户名称相同, 则该存款不需电话确认就能记入客户帐户。
2. 京华山一在一般情况下一概不接受第三者存款, 存入款项之银行帐户持有人名称必须跟客户名称相同。
3. 如客户未能提交有关证明/讯息或因出示的证明/讯息因任何原因而不被本公司接纳,本公司保留权利将该笔资金退回,客户须承担一切所引致的银行费用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及时存入资金以满足追收保证金的要求而引致的强制平仓行动。本公司概不负责客户一切因退款所引致的相关费用、银行利息或客户与第三方之间的个人损失及追讨。同时,因本公司核实存款须时,资金存入的到帐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有关各种存款方法及详情,请参考本公司网址:
#http://www.cpy.com.hk/hk/deposit_withdrawa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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