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山一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客戶協議書修訂通知書
2020年7月10日
關於:京華山一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客戶協議書修訂通知書

  1. 引言
    茲通知根據京華山一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客戶協議書(「協議」)第一部分的第24.5條條款,協議已予修訂,並載於本通知書條款2(「修訂本」),自2020年7月31日起生效。

    在本通知書中,除另有界定者外,協議中所界定的詞彙和表述具有本通知書中所使用的相同涵義或詮釋(視情況而定)。

  2. 修訂本
    修訂本如下:

      (a) 刪除第一部分的第1.1條條款內「經紀」之釋義,並以下文取替(下劃線及在文字上劃線僅供比較用途):

        「經紀」指京華山一國際及/或京華山一期貨(如適用) ,經客戶於開戶表格所選定,藉此維持 證券買賣 帳戶;


      (b) 加入「衍生產品結算及交收系統」之釋義於第一部分的第1.1條條款內如下(下劃線僅供比較用途)

        「衍生產品結算及交收系統」指由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運作的衍生產品結算及交收系統;


      (c) 加入第五部分的第2.19條新條款如下(下劃線僅供比較用途):

        2.19 客戶確認並同意,經紀可以行使其絕對酌情權,於衍生產品結算及交收系統內經「客戶按金對銷戶囗」對銷客戶持倉的按金。


  3. 結論
    根據協議第一部分的第24.5條條款,京華山一集團的任何成員(客戶在其持有帳戶) ,可向客戶發出不少於二十一天事前書面更改通知,從而修訂協議。若客戶在有關修訂生效當日或以後繼續維持帳戶,則有關修訂對客戶具約束力。

    在本通知書所載修訂本的規限下,協議條款將繼續維持全面效力及作用。

      本通知書以中、英文編製。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請注意,該修訂版本將於2020年7月31日生效及已上載到本公司網頁 「客戶服務 → 常用下載表格」。在此本公司提醒閣下在該條款第一部份第13段有關閣下之權利。

      如閣下需要任何協助或支援, 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2166 3888。

      京華山一期貨(香港)有限公司
      附件下載 (Version Jul 2018)
      由2018年7月31日生效至2020年7月30日之交易帳戶條款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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